前言:北京二次装修施工之前报审装修开工证手续
为进一步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加强低风险工程的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勘察设计单位的设计质量责任,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勘察设计质量事后检查工作方式的通知》(京规自发〔2019〕447 号)要求,拟于 2020 年 7 月下旬开展事后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勘察设计单位
二、检查范围:截止 2020 年 6 月底被列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的项目,按照“双随机”的工作原则,随机抽取 48 个项目,涉及我市 16 个区,具体抽审项目清单见附件 1。
三、检查内容: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性;
3.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四、检查程序:
1.建设单位需落实勘察设计单位按照指定方式提交相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具体图纸送检说明见附件 2。
2.提交时间:2020 年 7 月 31 日下午 4 点之前。
3.我处将委托第三方综合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检查,并向勘察设计单位下发《设计质量检查意见告知书》。
4.若设计单位对抽查意见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我处将组织北京市施工图审查协会对申请复议的项目进行复审,终形成终审结论。
5.本次检查充分利用数字化审图系统的优势,采取线上传图、线上审查、线上校审、线上出具检查结论、线上复议、线上提交整改图纸、线上归档。
五、结果处理:
1、若发现被抽中项目存在违反国家及地方标准等质量问题,我处将要求勘察设计单位立即整改,整改结果要求报送审查机构复审。我委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并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勘察设计单位移交给我委执法中队进行处罚。
2、对未按照规定时间上传图纸的相关单位直接列入失信单位。